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的纳税制度,维护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据我国税务相关法律规定及《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上进行的供需交易,交易包括设备维修,设备维护,设备保养、计量等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上发生的交易。(交易服务由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注册服务商提供)
第三条 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提供的收费服务,用户均可申请开具发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服务商提供的服务由服务商自行提供发票,为了保证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必须谨慎填写发票开票信息及提交相关资料。
第四条 交易结束后,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为个人服务商保留委托平台为其至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服务,时间为交易结束后90天内,如需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代中标个人认证服务商开具发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将扣除个人服务商相应税金并代中标个人服务商开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如雇主在90天未提交发票申请,或者已与个人服务商协商后由服务商自行提供发票的,则由个人服务商自行提供正规发票于需求方,服务商不得由任何理由拒绝,如果服务商拒绝,网站将有权取消其服务商身份,并终止该服务商全部进行中供需交易。
第五条 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支持多种交易模式,包括但不限平台垫付、需求方预付、保证金等模式。同时支持多种交易途径,包括但不限汇款、银行转账、线上转账等交易途径。供需交易中资金只有通过预付交易模式,会暂存平台账户。平台用户在拥有账户时,可随时申请账户资金的提现。
第六条 发票开具的方式
1、由于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经营模式特定性,发票将在交易结束后开具。发票由需求方与服务商共同协商开具,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不介入。
2、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可为个体服务商代开企业发票,具体发票事宜,需供需交易开始到结束后90天内,联系平台客服。代开发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运费、增值税费、普通税费等均由服务商承担。
3、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实际收取服务费及增值服务费可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选择,代开个人认证服务商发票只开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1)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及通用机打发票申请时需认真填写开票信息。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或个人名称。
(2)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时需认真填写开票信息(企业名称、企业税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不需要)、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表或税务局认定批复文件复印件,在收到提交资料后,会尽快审核。
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认证为个人的服务商,依照税法规定没有资格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自然人)只能代开具普通发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企业认证服务商由服务商自行为雇主提供发票,瑞普思医修云服务平台不负责为任何企业代开发票。